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
东西问·中外对话|德国和欧洲始终与中国保持对话为何重要? ******
2022年,刚刚完成联邦政府换届的欧洲最大经济体德国开始担任七国集团(G7)主席国。在政坛完成新老交替后,人们对中德关系可以期待多少延续性和稳定性?为何中欧之间保持对话合作、互学互鉴始终具有重要意义?欧盟对华关系的“三分法”(“伙伴、竞争者和制度对手”)为何亟待商榷?
针对上述问题,中新社“东西问·中外对话”日前独家对话德国联邦议院议员、前副议长、德国“中国之桥”协会主席汉斯-彼得·弗里德里希(Dr. Hans-Peter Friedrich)。
汉斯-彼得·弗里德里希表示,无论德国内政如何变化,他对德中关系保持延续性感到乐观。他指出,面对新冠疫情、气候变化等全人类共同面临的挑战,各国政府应当携手合作,中国和欧洲构成一条全球发展和稳定之轴,双方需要紧密携手、并肩前行。他认为,德国人可以从中国人身上学到如何更加乐观地去看待技术领域取得的进步,并勇于开启新的项目。
针对欧盟“伙伴、竞争者和制度对手”的对华关系定位,弗里德里希指出,欧盟和中国无疑是重要的伙伴,而竞争则主要是指双方企业之间的竞争、而非国与国的竞争。针对“制度对手”的提法,弗里德里希指出,欧盟和中国都没有意愿改变自身的政治制度。在他看来,欧洲人有很强的动力去确保美中对抗不走向升级,确保各方能够在一个和平的世界里携手合作。
以下是对话全文摘编:
彭大伟:对于中德关系,人们可以期待多少延续性和稳定性?
弗里德里希:从德国的角度来看,中国不仅在经济和技术层面是一个重要的伙伴,在政治层面同样如此。而反过来从中国的角度出发,德国也是其在欧洲的一个重要伙伴。正因如此,双方的关系必须具有延续性。
无论内政格局如何变化,德中之间如此重要的一系列伙伴关系都必须得到呵护。在这一方面我也感到十分乐观。德国现在有了新一届联邦政府,我预计德国与中国的关系将是德国总理府的优先事项。
奥拉夫·朔尔茨是我们德国的新一任总理。他曾担任汉堡市市长。早在汉堡市长任内,他就为促进德国和中国之间的关系发展做了很多工作。我预计,在就任德国总理一职后,奥拉夫·朔尔茨仍将继续这项工作。他的政策与前任总理默克尔存在延续性。
2021年12月8日,德国新任总理朔尔茨及新政府内阁全体成员在柏林的德国联邦议院宣誓就职。图为朔尔茨宣誓就职。中新社记者 彭大伟 摄彭大伟:德国和欧洲始终与中国保持对话,这一点为何如此重要?
弗里德里希:首先,我相信,在一个全球化的世界,当涉及到全人类共同面临的挑战,要使得我们的星球免于“过载”,例如在环保、气候、卫生等议题上,所有国家就都必须共同承担责任、携手合作。
我们正处在新冠大流行当中,对此有切身感受。此外消除饥饿也是重要的议题。在上述议题上,全球各国政府必须进行合作,欧洲和中国当然在这其中也承担特殊的责任。
我们都生活在同一片广袤的欧亚大陆上,我相信中国到欧洲构成一条发展之轴和稳定之轴。这条轴具有关键意义,因此德国和中国之间需要紧密地并肩前行。
彭大伟:德国新一届联邦政府希望改善德国在应对气候变化和数字化等方面的表现。这会否开启新的对华合作空间?
弗里德里希:数字化和应对气候变化不仅是政界面临的两项突出挑战,也是经济界和全体企业面临的一项重大的转型进程,这一进程必须在未来10到30年内完成。因此,数字化和应对气候变化是所有人的日程表上最优先的议题。
德国和中国刚好在上述领域拥有非常多的合作可能性。对两国企业而言,上述领域也是举足轻重的,氢能的利用便是其中一个例子,在其它很多具体领域我们两国未来也肯定会有合作。
当地时间2021年10月26日,德国总统施泰因迈尔在政府卸任仪式上将任期结束通知,正式交给担任了德国总理16年之久的默克尔。彭大伟:默克尔在卸任总理前接受的最后一次专访中表示,“德国和欧盟应该延续同中国的合作,并且双方都能够从对方身上学到东西”。您认为双方分别可以从对方身上学到什么?
弗里德里希:总体而言,我认为我们可以从中国、从中国人身上学到如何更加乐观地去看待技术领域取得的进步。德国在很多领域对革新、对新技术发展都过度谨慎,而中国人则首先看到其中的机遇,其次才去关注风险——德国的态度刚好相反。
我想德国人可以向中国人学习的是,如果能够勇于开启新的项目,并在一些地方不尽如人意、甚至暂时遭遇失败时坦然面对,同时专注于机遇,这将是很好的事情。这是我们必须向中国学习的、十分重要的一点。至于中国人能够向我们学习什么,这得由您来解答。
彭大伟:我能想到的是氢能等绿色清洁能源和技术,以及其它更多的领域——可能用“合作”比“学习”更贴切。
彭大伟:您对欧盟提出的对华关系“三分法”(“伙伴、竞争者和制度对手”)有何看法?这种“三分法”是否会导致不同体制之间的对抗甚至摊牌?
弗里德里希:德国新一届联邦政府的联合执政协议中就能找到您所提到的“三分法”。但当人们仔细看这些概念时会发现,“伙伴”是明确无误的,我刚刚已经提到了,全球各国政府采取合作才能使我们成功战胜全人类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在“竞争”这一层面,“竞争”与其说是指中国与欧盟、中国与德国国家之间的竞争,不如说更多地是指企业间的竞争——德国企业、荷兰企业、法国企业、捷克企业、中国企业……企业之间存在竞争。
至于“制度对手”这一提法,我必须坦诚地说,我不太清楚这到底想要表达什么,因为经过仔细思考后,我并不觉得欧盟有意愿改变其自身的政治制度,我同样也不认为中国有改变其自身政治制度的意愿。
在这一意义上,“制度对手”的问题实际上仅涉及不同权力体系之间的竞争,尤其是美国和中国之间。作为欧洲人,我们有很强的动力去确保美中对抗不走向升级,确保我们能够在一个和平的世界里携手合作。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