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国际最新研究:全球近2/3珊瑚礁鲨和鳐或濒临灭绝******
中新网北京1月18日电 (记者 孙自法)施普林格·自然旗下学术期刊《自然-通讯》最新发表一篇保育论文称,研究人员发现,全球有近2/3的珊瑚礁鲨和鳐物种濒临灭绝。
这项研究结果表明,从濒危物种的占比上看,珊瑚礁鲨和鳐的灭绝风险是所有1199个已知鲨和鳐物种灭绝风险的近两倍。因此,有必要立即采取保育行动,如本地保护、渔业管理和执法以及建立海洋保护区来保护这些物种。
该论文介绍,珊瑚礁是受到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最大的生态系统之一。鲨和鳐对于珊瑚礁生态系统的正常运作至关重要,占据了大量的生态位——从滤食生物到顶级捕食者。虽然之前有研究认为,过度捕捞是一些种群急剧衰落的原因,但人们对珊瑚礁中生活的鲨和鳐的全球状态仍有未知。
论文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加拿大西蒙菲莎大学萨曼莎·谢尔曼(Samantha Sherman)和合作者一起,利用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濒危物种红色名录,评估了全部134个珊瑚礁鲨和鳐物种的灭绝风险。他们还比较了这些物种与其他所有珊瑚礁物种的状态。研究发现,59%的珊瑚礁鲨和鳐物种濒临灭绝,如白鳍半皱唇鲨和花点窄尾魟,使它们成为了世界上除海洋哺乳动物之外最濒危的种群。
他们的研究还发现,捕捞是这些物种面临的主要威胁,其他威胁还包括生境丧失和气候变化。研究人员发现,分布面较广的大型物种面临的灭绝风险最大,如公牛真鲨和珊瑚礁鬼蝠鲼,这两个物种在60多个国家的水域中都有发现。在捕捞压力更大和监管力度较松的国家,其灭绝风险也最大。
论文作者表示,这一最新研究结果也提醒,如果不加强对珊瑚礁鲨和鳐的保育,那么珊瑚礁的健康以及沿岸社区赖以为生的数亿人口可能要遭受严重后果。(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