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格兰瑟姆气候变化与环境研究所所长尼古拉斯·斯特恩勋爵(Lord Nicholas Stern)。本人供图
尼古拉斯·斯特恩是“从经济学角度看气候变化”的第一人,被誉为“气候经济学之父”。
斯特恩指出,新冠疫情大流行表明,每个国家都面临着传染病、生物多样性丧失和气候变化等全球性威胁,每个国家都应该认识到人类所面临的风险。为更好应对气候变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需要加大合作和行动力度。同时,发达国家要尽快兑现其在气候资金上的承诺。
谈及近年来中国的气候治理行动,斯特恩认为,中国在持续加大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力度。“双碳”目标的提出则让中国迎来进一步展现气候治理担当的好时机。
对话实录摘编如下:
刘亮: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是全球气候治理的重要基石。在您看来,各缔约方在气候治理问题上遵循这一原则的重要性何在?
斯特恩:针对“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1992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明确指出,发达国家应该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发挥领导作用。因为自工业革命以来,它们对很大一部分的温室气体累积排放负有历史责任,并且也有资金可用于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我们应该意识到,要实现净零排放并防止全球进一步变暖,所有国家——无论富裕还是贫穷,都需要采取强有力的行动。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国家都将从可持续、有包容性和有弹性的经济转型过程中受益。尽管在最初的框架中,绿色发展被视为一种成本更昂贵的发展模式,但如今,情况已明显有所改善。
刘亮:气候资金是国际应对气候变化的“硬骨头”。此前,发达国家承诺到2020年每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1000亿美元的气候资金。但目前距第一笔气候资金仍有较大缺口。您如何看待这一情况?如何更好地完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气候资金供资机制?
斯特恩:富裕国家未能履行到2020年对发展中国家的财政支持增加到1000亿美元的集体承诺,这是一种背信行为,应尽快纠正。加拿大和德国政府在COP26(《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简称COP)之前制定的交付计划表明,1000亿美元的目标应在2022年或2023年实现。但同样重要的是,较富裕国家当下应与较贫穷国家合作,大幅提升可持续发展领域的投资水平。要做到这点,各方需要更进一步关注融资的组成结构,为投资创造环境,这些将有助于推动发达国家在未来几年更好地兑现其承诺。
刘亮:《巴黎协定》要求建立国家自定贡献(INDC)机制。但目前弥合INDC与温控目标之间的差距仍是谈判的难点。INDC会否动摇UNFCCC“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基石?在您看来,如何更好地弥合二者间的差距?
斯特恩:《巴黎协定》承诺,所有国家共同将全球气温上升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努力将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以内,并在本世纪下半叶实现全球净零排放。同时,科学研究也表明,将温控目标控制在1.5摄氏度以内对气候问题很关键。但目前的“国家自主贡献”与这些目标并不一致,所有国家需要共同努力,进一步彰显承诺的雄心。
刘亮:从《京都议定书》到《巴黎协定》,全球气候治理问题取得里程碑式的突破。在此过程中,中国也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在您看来,中国过去和现在在气候治理问题上的表现有何不同?这种身份的转变意味着什么?
斯特恩:中国在持续加大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力度,尤其在过去几年,中国作出不少承诺。如承诺在2060年之前实现碳中和,并停止为其他国家的燃煤发电站提供资金等。与此同时,中国的作为对其他发展中国家起到的榜样作用也至关重要。
当前,中国迎来了进一步展现自己气候治理担当的好时机。如果中国能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这将使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变得更容易,也将给中国和世界都带来好处。
资料图:光伏板刘亮:随着中国“双碳”目标的提出,外界有声音担心地方为了降能耗采取限产等激进措施,进而影响经济稳定增长。对此您如何看?
斯特恩:“双碳”目标的提出有助于中国实现可持续、包容性和弹性的经济增长。
低碳发展和经济发展并不矛盾。追求低碳目标可以以更强、更好的方式推动经济发展。然而,向零碳和气候适应型经济的转型确实需要妥善的管理,确保在转型过程中,要较为公平地处理富人和穷人之间,消费者、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例如,高碳企业的工人需要接受再培训,并重新分配到新的机构或单位工作等。
能源转型可以推动经济发展和增长,并提供新的发展机遇和就业机会。同时,清洁技术的投资和零碳转型的加速给中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机遇,将进一步提高中国在世界经济中的竞争力。
刘亮:目前距《巴黎协定》的签署已过去5年。面对疫情的暴发,您对气候变化问题是否有不同的看法?后疫情时代,气候治理有哪些问题值得关注?
斯特恩:在过去六年中,气候变化的影响越来越大,并日益影响我们的周遭环境。
我认为,许多国家现在可以看到更可持续、更具包容性和弹性的经济发展和增长模式的吸引力。这场疫情大流行表明,每个国家都面临着传染病、生物多样性丧失和气候变化等全球性威胁。每个国家都应该认识到我们所面临的风险,以及为了走上更可持续的经济发展道路,我们迫切需要扩大相关领域的投资规模。
从投资角度上看,目前,疫后经济复苏的投资是我们实现可持续、有韧性和包容性增长需要的投资方向。
刘亮:去年,COP26已在英国格拉斯哥落下帷幕。您如何评价此次大会取得的进展?这对今年的COP27大会又意味着什么?
斯特恩:COP26取得了许多重大进展,包括中美两国就气候行动合作发表联合声明等。
但我们也知道,提交给COP26的经修订的国家自主贡献与《巴黎协定》的目标仍有差距,富裕国家也未能兑现到2020年每年筹集1000亿美元支持发展中国家气候行动的承诺。
COP26取得的进展应促使各国在2022年底前提交更强有力的减排承诺,并共同制定一项新的气候融资计划,为未来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二创”短视频如何与影视原作和谐共处****** 作者:张歌东(中国传媒大学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教授、中国电影剪辑学会短片短视频艺术委员会主任) 近年来,影视剪辑类短视频(俗称“‘二创’短视频”)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这些短视频节奏明快、剪辑手法新颖,受到短视频用户的青睐。不过,由“二创”短视频引发的版权争议日益突出。哪些“二创”短视频属于独创性作品?二度创作中,对原作品合理使用的边界在哪里?如何在尊重版权的前提下,发挥剪辑艺术的魅力,让“二创”短视频良性发展?如何建立起符合网络时代要求的版权授予机制?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从艺术创作角度来看,“二创”短视频有多种类型,既有简单粗暴的切条,如“剪刀手”视频,也有融入了UP主的自我理解、加工、评论的类型,如故事改编、电影解说、主题混剪、视频人物志、视频影评等,不同类型的“二创”短视频,“独创性”的成分相差很大。 因此,版权机制要在“二创”短视频中发挥作用,就应先厘清“二创”对原作品合理使用的边界。笔者认为,应从视频的剪辑程度、音频的改编程度、主题的改编程度、故事的改编程度等几个维度设定一个“二创指数”来判断到底是创作还是抄袭。其中的关键是,作者对影视原片素材的二度创作有无“创造性转化”,对影视原作的剪辑与改编有无“创新性发展”。因此,面对网络视听快速发展的现实,为推动短视频行业健康发展,在尊重版权的前提下,一方面应继续发挥剪辑艺术的长处,另一方面也应优化版权生态,构建起适合互联网时代的版权机制。 “二创”短视频迎合了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们碎片化的阅读习惯。这种“二创”作品在满足人们文化娱乐需求的同时,可能会削弱影视作品的完整性及艺术性。一些观众在观看了几分钟的电影介绍、解说、评论后,觉得没有必要再看原作,这也可能会对原作的市场收益造成影响。 但在笔者看来,我们不必将“二创”短视频与影视原作完全对立起来。对一般观众而言,他们观看的影视作品数量有限,“二创”短视频正好为其提供了“浏览器+文章摘要”。一些观众以往没看过相关作品,通过“二创”短视频对原作产生了兴趣,接着主动欣赏原作。在此情形下,“二创”短视频能够为原作迅速积累起口碑,产生“自来水”效应。现实中,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例子。一些中小成本电影,艺术质量不错,但囿于经费限制,没有进行大规模宣发,很多观众起初并不了解,但在“二创”短视频的接力传播下,观众知道了影片并主动走进影院。其实,对观众来说,大家更希望“二创”短视频,能够与影视艺术形成某种程度的跨媒介、跨平台互动,那样能够丰富影视产品的类型。 从发展的眼光看,“二创”短视频与影视原作的传播并非“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二创”短视频与影视作品的宣传营销应该形成良性互动,建立起适应媒介融合的影视传播体系。以电影宣发为例,随着传播渠道的变化,很多传统视频物料的传播效能在不断下降。在新的传播环境下,电影的宣发营销,完全可以利用短视频的形式来实现更好的传播效果。比如,宣发公司可以与数以百万计的“游击队”UP主合作,在影视剪辑、逻辑把握、亮点选取、用户心理理解等方面形成合力,最大化地扩大影片的影响力。 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技术创新时代已经到来,文化产品的创作手段面临着跨维度变革,如近年来兴起的AI写作、AI绘画等,都对传统的版权概念提出了全新的挑战。在此背景下,“二创”短视频所引发的思考不过是一个前奏曲。 什么是短视频?只有时长这一个维度吗?看待短视频,时长是一个维度,但不是唯一的维度。未来,随着短视频作品品质的提高以及硬件技术的发展,短视频的传播将不再囿于移动端,它可能会成为一种广泛存在的娱乐形式。从这个意义上看,“二创”短视频在未来甚至可能会发展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作品类型。 着眼于未来,我们非常期望能够构建起适应互联网时代的版权机制,在尊重版权、合法合理使用原作的前提下,发挥“二创”短视频剪辑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提升其独创性,这也是对影视原作审美价值和情感力量的强化与放大。同时,我们也期待长短视频平台在探索影视内容知识产权使用规范化方面携手同行。 我们欣喜地看到,业内诸如抖音和爱奇艺这样的长短视频平台已经启动合作:爱奇艺将向抖音授权其内容资产中拥有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的长视频内容用于短视频创作。在具体操作层面,双方对解说、混剪、拆条等短视频二创形态进行了约定。这种合作是一次短视频创作者和影视版权方互利共赢的良性互动,是一种顺应互联网和UGC(用户原创内容,即用户将自己原创的内容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展示或者提供给其他用户)大趋势的双向奔赴。我们希望这种合作能够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推动长视频内容知识产权的规范使用,助力“二创”短视频持续健康发展。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1日 13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