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网信系统2022年累计依法约谈网站平台8608家******
中新网1月19日电 据“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19日消息,2022年,全国网信系统持续加大网络执法力度、规范网络执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据统计,全国网信系统全年累计依法约谈网站平台8608家,警告6767家,罚款处罚512家,暂停功能或更新621家,下架移动应用程序420款,会同电信主管部门取消违法网站许可或备案、关闭违法网站25233家,移送相关案件线索11229件。
依法严厉打击网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网信部门结合网络生态综合治理及“清朗”系列专项行动,集中打击网络谣言、整治MCN机构信息内容乱象、整治网络直播和短视频领域乱象、整治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治理算法滥用、整治应用程序信息服务乱象、规范传播秩序,及时查处一批传播各类违法违规有害信息、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社会影响恶劣的平台和账号。
针对淘宝直播间及店铺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信息的问题,国家网信办指导浙江省网信办依法约谈淘宝网及相关直播间、店铺运营主体主要负责人,责令其限期整改,暂停相关功能,从严处理责任人,并对淘宝网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
针对新浪微博、腾讯微信多次出现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信息的问题,国家网信办指导北京市、广东省网信办依法约谈新浪微博总编辑、腾讯微信负责人,责令其限期整改,严肃处理责任人,并对新浪微博、腾讯微信依法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依法查处“罗戈网”“中华日历APP”“小舞视界”“沙盘上的战争”等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网站和账号,下架“功德人生”等74款违法违规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活动的移动应用程序。依法查处“全媒头条中文网”“天津补贴”“驻希腊使馆办公室”等一批假冒和侵权网站、平台和账号。针对存在算法推荐问题的“爱奇艺”等多款移动应用程序,对其依法采取约谈、责令整改和处理责任人等处置措施。
针对网站平台存在色情引流、诱导打赏、暴力谩骂、低俗庸俗等信息,存在涉网络占卜迷信等信息,存在用户账号发布炫富拜金等信息,存在涉流量造假、网络水军,存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对腾讯、新浪、抖音、百度、网易、花椒、斗鱼、虎牙等多家网站平台予以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从严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对网站平台依法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
坚决打击遏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网信办不断加大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网络安全审查结论及发现的问题和线索,依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对滴滴公司作出网络安全审查相关行政处罚。
同时,国家网信办加强对地方网信部门工作指导,持续加大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的网络执法力度,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针对个别互联网企业怠于履行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依法对其采取罚款、整改、警告、处理责任人等措施。依法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存在以强制、诱导、欺诈等恶意方式违法违规处理个人信息行为的“超凡清理管家”等294款APP。针对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空空语音”等44款APP存在未按要求开展安全评估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其予以下架处置。
大力推进网络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2022年,国家网信办进一步加大网络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不断完善网络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强化网络执法日常监督检查。各级网信部门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不断规范网络执法行为、提升案件办理质量,确保案件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准确、程序规范合法、处罚精准适当,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整改通报、问责激励力度,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力维护法律权威。
中外专家建言平台经济反垄断 吁规范“市场守门人”******
(经济观察)中外专家建言平台经济反垄断 吁规范“市场守门人”
中新社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 王恩博)随着平台经济在全球范围内崛起,由此滋生的一些平台垄断行为侵害消费者利益、影响公平竞争,也引起各方警惕。
近日在北京举行的一场学术研讨沙龙上,多位中外专家表示,数字经济为大众生活带来了巨大便利,各国监管机构对其发展一直采取审慎包容态度。但未来相关领域要实现增强创新活力、降低市场进入壁垒、避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目标,还有诸多重点问题需要关注。
德国曼海姆欧洲经济研究中心院长、德国反垄断委员会成员阿希姆·瓦姆巴赫(AchimWambach)所著《不安的变革:数字时代的市场竞争与大众福利》一书近期在中国出版。该书关注的正是如何在发挥市场经济作用前提下,通过竞争政策规范数字化变革中的企业行为,并最终增进大众福利。
瓦姆巴赫表示,在强调竞争的经济政策指导下,德国规模前100大企业的营业收入占GDP比重在过去几十年中持续下降,有效保护了中小企业的生存、稳定了就业。
但他也坦言,数字化变革对这种稳态构成了冲击,领先科技企业的市场份额持续扩大,并在不断大量追加研发支出,不断拓展创新边界并扩大自身优势,市场集中趋势不断加强,且存在企业滥用市场势力损害大众福利现象。对此,德国和欧盟的应对方式是完善反垄断法律法规和开展国际合作,推出GAIA-X等欧洲数据平台等。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委员会近日公布了《数字服务法案》及《数字市场法案》草案,旨在明确数字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并遏制大型网络平台恶性竞争行为。
德国政府宏观经济顾问托马斯·费泽介绍,《数字市场法案》草案将大型平台企业称为“市场守门人”(Gatekeeper),因为其具有制定市场准入门槛的能力,并针对这类平台提出了“守门人法规”。此前欧盟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和执行都耗时较长,此番立法体现出对提升执法速度和效率的追求,并力图在动态和静态效率之间取得平衡。
规范平台经济竞争模式,中国亦动作频频。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针对互联网平台企业作出更多细化规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黄勇表示,反垄断法初衷是防止市场上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在数字经济中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于认识数字经济领域的反竞争效果,其中有两个重点、难点问题:一是对数据属性和意义进行明确;二是结合相关市场的界定认识反竞争行为的发生场景。
在司法部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富成看来,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可预期、无歧视的营商环境是需要国家提供的制度公共品。但电商平台企业特别是超大规模的电商平台企业承担了对平台上众多市场主体的治理功能,也要在电商经济制度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协同培育平台间和平台上的良好商业生态。
中国信通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监管研究部主任李强治亦指出,平台企业一系列新的经济社会角色使其在生态治理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大大提升,政府直接治理所有市场主体的传统模式不再适用,构建政府与平台协同的多元治理体系应是未来平台经济治理模式设计的主要方向。(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